王光英(1919年~2018年)
历任第八届、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七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三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五届、六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第七届、八届执行委员会名誉主席,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名誉董事长。
中国现代民族工商业者的优秀代表,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中国民主建国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杰出领导人,原籍天津。少时在北平志成中学读书,1938年考入北平辅仁大学化学系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
他秉承“实业救国”理念,带头对近代化学厂进行公私合营,为天津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起到了表率和促进作用。他积极带头投身社会主义改造热潮。改革开放后,他担任天津市副市长期间,充分发挥懂经济和外贸的特长,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在发展天津对外经贸联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他一手促进了天津和平路商业一条街发展,帮助诸多老字号重新开张营业,是天津经济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1983年,受国家委托在香港创办光大实业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前身〕,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总部设在香港的中资企业掌舵者,联系引进了大量资金和关键技术,用中外合资方式完成了广东磨刀门工程、围海造田工程、江门桥工程等大型建设项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香港的繁荣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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