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焕文(1925年-1991年)
河北衡水人,1954年加入民建。1942年在天津恒兴五金行工作,1948年任天津新兴钢厂业务主任。解放后,先后任新兴钢厂经理、厂长,天津钢厂工业公司供销科长。历任民建河西区工委主委,民建天津市第六届委员会主委。1950年代积极拥护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政策,主动说服新兴钢厂董事长参加公私合营,被选为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各界青年代表大会代表,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第四届民建中央常委,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八届天津市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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