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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6日至20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628名,来自373个地方组织,代表144150名会员。
2012年12月16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万钢,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到会祝贺。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民建中央原主席成思危等出席开幕会。
刘云山接见与会代表并致贺词。
刘云山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贺词说,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67年以来,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为夺取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胜利,为推进统一战线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贺词指出,希望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中共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动员和组织广大成员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建功立业;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适应新时期参政党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万钢代表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向大会致贺词。
陈昌智代表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弘扬优良传统,努力开拓创新,推动民建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蓬勃发展》的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回顾了民建九大以来的工作,指出全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中共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努力服务社会,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报告总结了五年来全会形成的新的共识和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凝聚全会力量,发挥整体优势;发扬会内民主,增进团结统一;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献策水平;保持民建特色,扩大会的影响。
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章程的总纲与原章程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充实本会现阶段政治纲领的表述。二是新章程提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三是新章程吸收多党合作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四是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集体的作用。根据九大以来会的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新章程对有关条文作了调整和补充。一是新章程增加中央和地方委员会的相关职权;二是补充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三是适应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和民建建设的需要,新章程对干部明确提出了“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四是新章程还调整了基层组织的有关规定。
民建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员合影。左起:郝明金、吴晓青、李谠、辜胜阻、陈政立、陈昌智、马培华、张少琴、宋海、周汉民、王永庆。
12月19日,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全体代表会议,选出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15名。12月20日,民建十届一中全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选举陈昌智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马培华、陈政立、张少琴、辜胜阻、宋海、李谠、周汉民、吴晓青、王永庆、郝明金为副主席,选举马国湘、方光华等为常务委员。
会议还听取了马培华所作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届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和《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届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的说明》。随后,会议选举产生了民建第十届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马培华当选为主任,李谠、郝明金当选为副主任,丁万明、毛凯等当选为委员。 民建十届一次中常委会议决定孟孝忠为中央委员会秘书长。
大会审议通过了给不再担任中央领导职务的同志的致敬信。致敬信指出,张榕明等同志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同心同德、竭诚合作,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参政党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推动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民建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奋进的大会,为全会在中共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不断弘扬优良传统,努力开拓创新,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民建中央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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