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属军属的号召》(时称“六一号召”)。1951年6月4日、6月18日,民建总会相继发出通知,号召全会响应“六一号召”。7月10日,民主建国会成立抗美援朝捐献运动委员会,黄炎培任主任委员。
在捐献工作中,北京工商界捐献飞机31架;天津工商界捐献战斗机38架、现金29亿元(人民币旧币);上海工商界捐献战斗机404架,其中民建成员捐献179架;武汉工商界捐献战斗机44架;成都工商界捐献飞机4架;济南、青岛工商界捐献战斗机34架;福州工商界捐献飞机8架。其他城市的工商界也都积极投入捐献运动,贡献自己的力量。
民主建国会抗美援朝捐献运动委员会规程
一、本会定名为民主建国会抗美援朝捐献运动委员会,根据全国会务推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组成之。
二、本会任务如次:
1.号召并推动各地会员的捐献武器运动;
2.指导各地分支机构捐献工作;
3.汇集统计各地分会捐献成绩及有关材料发布有关捐献工作周报及新闻;
4.注意研究并协助推动全国工商界捐献运动的发展;
5.有关捐献武器运动的接洽联系;
6.执行总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有关捐献事项。
三、本会设委员四十至五十人,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五人,由总会常务委员会指定。下设秘书处,承主任委员之命,办理委员会交办的日常事务,其组织办法另定之。
四、本会每月召开会议一次,必要时得由主任委员召集临时会议。
五、本会应定期向总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六、本会在捐献武器运动终了,呈报总会常务委员会核准后结束。
七、本规程经总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后施行。
附录:
民主建国会捐献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黄炎培
副主任委员 章乃器 南汉宸 盛丕华 李烛尘 凌其峻
来源:民建中央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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