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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史撷萃: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来源:天津民建网站    编辑:冯麟   2025-07-08
 
 

  1997年11月13日至18日,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580名,来自293个地方组织,代表 69452名会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温家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国务委员彭珮云,全国政协副主席吴学谦和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到会祝贺。

  温家宝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贺词。贺词指出,民建自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坚持中国共产党确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在履行参政党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新路子,开创新局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国工商联主席经叔平代表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向大会致贺词。

  成思危代表六届中央委员会作《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继承和发扬民建优良传统,为实现跨世纪的历史任务而努力奋斗》  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六届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总结了新时期具有民建特色的参政党建设的几点理论认识。 一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是民建的根本任务,是新时期民建坚持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的主题;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不动摇,是民建坚定不移的政治方向;三是坚持不断地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是民建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凝聚力和工作活力的前提;四是坚持加强民建成员骨干队伍特别是领导集体建设,是实现民建的政治任务的基本保证;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保持民建的活力和健康发展的最根本的制度保证;六是坚持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特点,是民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优势所在。在报告中,  成思危把握时代脉搏,集中集体智慧,提出了民建面向新世纪自身建设的目标,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总格局中,把本会建设成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巩固、机制上健全和充满活力的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参政党。

  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章程进一步明确了会内领导职务的任期,  规定:  “由选举产生的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与同级委员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会的各级领导职务都不是终身的。” 新章程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职能,取消中央委员会设立常务副主席的规定,常务副主席作为非常设性职务,是领导集体的内部分工。不再设立中央候补委员,不再设立中央咨议委员会,并规定秘书长在中央委员中遴选,由中央委员会任命产生,参加主席会议。

  浦洁修代表中央咨议委员会向大会提交了书面工作报告。报告表示:“ 根据会的事业的发展变化,从第七届起,中央将不再设立咨议委员会,我们表示赞成,并将一如既往,以老会员的身份,继续关心会的事业,为实现会的任务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11月16日,大会选举出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85名。在随后举行的七届一中全会上,选举成思危为主席,冯梯云、白大华、朱元成、冯克煦、路明、刘珩、黄关从、黄孟复、朱相远、张榕明为副主席,选举方兆本、王之泰等为常委,任命陈明德为秘书长。会议推举孙起孟为名誉主席,万国权、浦洁修、陈邃衡、陈铭珊、黄大能、李崇淮为名誉副主席,王光英、王艮仲、徐崇林、李文杰、周同善为顾问。

  这次大会,标志着民建顺利实现了领导集体的新老交替,是民建历史上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为动员全会实现跨世纪的历史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民建中央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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