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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史撷萃:民建与工商联分署办公
来源:天津民建网站    编辑:冯麟   2025-06-20
 
 

  民建和工商联都以工商界人士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1957年7月3日,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临时工作委员会成立,开始在北京北河沿大街93号合署办公。长达30多年的合署办公期间,民建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密切协作,对于推动两个组织的工作,发挥两个组织和各自成员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加强两个组织的自身建设,起了十分有益的作用。

  1957年9月9日至21日,民建一届三中全会与全国工商联二届二次执委会召开联席会议,这是第一次联合召开的全会。1959年12月16日至1960年2月21日,民建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与全国工商联第三届成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同时召开,这是第一次联合召开的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民建和工商联都被迫停止工作,粉碎“四人帮”后,民建和工商联都恢复了工作,重新合署办公。1979年,民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工商联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同时举行。大会工作报告回顾了30年来民建和工商联成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过的光明与曲折的历程。30年来,民建、工商联各级组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协助贯彻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教育、帮助成员接受这一政策,做了不少工作。大会提出了“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行动纲领。

  1983年,民建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工商联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同时举行。大会认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民建、工商联积极参与国家大事的协商,对经济建设和政治生活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提出建议;  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各项政策,  广泛团结工商界和与工商界有联系的人士。大会指出,民建、工商联成功地开展了经济咨询服务和工商专业培训工作,在传播科学技术、改善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安置待业青年、以智力支援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方面,走出了新路子,取得了新成绩,创造了新经验。

  民建四大期间,为了更好地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考虑到民建和工商联两个组织的成员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两个组织在协作的内容和形式上都有必要作相应的调整。1985年,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各自成立了宣传职能部门,宣传机构开始分署办公。此后,经民建中央和全国工商联领导协商,中央统战部协调,民建自五大起,与全国工商联的代表大会不再联合召开。

  1991年3月15日,民建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专门就民建中央机关和全国工商联机关分址办公问题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就分址办公后的有关问题协商纪要》。

  3月30日,为妥善解决民建和工商联分署办公中的一些问题,民建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又联名印发了《关于民建、工商联分署办公中一些问题的意见》,强调“两会各级组织应珍惜在长期合作中结成的友谊,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在分署办公中,从大局出发,互相尊重,互相谅解,尊重历史,根据近几年有关政策的精神,合情合理、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两会因工作需要,须加强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如咨询、培训、支边等),继续发扬团结合作的精神,坚持下去”。

  此后,民建中央迁出北河沿大街93号,与全国工商联正式分署办公。

  来源:民建中央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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