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第二次经济普工作。近日,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内容和时间,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对省直有关部门进行了责任划分,对普查经费的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要加强宣传工作,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为切实做好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点击浏览该文件: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doc]
|